假如你是一个非常体面的员工。 你按时出现工作,达到你的表现目标,一般不会给任何人解雇你的理由。 但是有一天,你真的在某些情况下得罪了你的老板。 他把它作为个人的报仇来解雇你,事实上,这是错误的。
然而,你的老板很聪明,他知道他不能随心所欲地解雇你,因为你可以把他带到法庭上,所以他试图通过让你过着无法忍受的生活偷偷摸摸地让你无所畏惧但要辞职。 也许他会暂缓你的薪水一段时间,或者他改变你的工作范围,令你只不过是一个高级管理职位但是处理低级事务的管理人员。 你看透他的小计划,但他是老板,你只是一个卑微的员工……你有什么能力来挑战他?
别担心,实际上有一种比他更高的招数来抵挡这些小动作。。。
那就是“建设性解雇”
简单来说,当您因为雇主违反雇佣合同的重要条款而被迫离职时,就会发生建设性解雇。 建设性解雇是一种普通法概念(即源自法院判决),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沙巴和萨瓦拉克。
1967年“劳资关系法”和1955年“劳工法”是员工必须依赖从而起诉雇主的普通法。 关于建设性解雇的定义,这两条立法是沉默的(意味着没有具体说明)。 但是,可以根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第20(1)条提出建设性解雇的主张,该法规定,没有正当理由和借口,不得终止雇员:
“如果员工无论是普通工人或其他工会的成员,都认为他在没有雇主的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被解雇,他可以书面向总干事提出申请,要求恢复工作他以前的工作; 这些陈述可以在离工人被解雇的工作地点最近的总干事办公室提出。“
对于建设性解雇的具体因素可以解释得非常广泛,所以这里有一些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可以让你更好地了解它通常需要什么:
- 雇主将员工转移到其他较轻的职位,这与职员的原始工作角色和地位不相符(基本上不是他们雇用的工作)- Watertec (Malaysia) Sdn Bhd v Lee Yoke Peng [2003] 1 ILR 866
- 雇主拒绝按时支付雇员的工资(在雇佣合同规定的期限之后)- Lee Cheong Company Sdn Bhd v Lim Suw Koong [2003] 2 ILR 135
- 虚假指责员工不当行为 – Citec International Sdn Bhd v Selvaraja N Gandhi [2003] 2 ILR 691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因为他或她在工作中给了你辛苦的一天,或者拒绝给你20%的加薪而起诉你的老板进行建设性的解雇。
区分什么是建设性解雇和不建设性解雇的关键取决于以下两个主要因素是否得到证实。
起诉前需要证明的两件事
马来西亚法院普遍认可员工需要满足(会面)的两个主要因素,以便起诉建设性解雇:
您的雇主是否违反了您的雇佣合同?
- 您的雇主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了您的雇佣合同? – 诸如性骚扰,未支付工资和降低工作范围等示例通常被认为足以满足第一要素。
- 在雇主不可接受的行为之后,您是否立即离职? – 如果您立即辞职,将满足此要求,因为您无法再忍受雇主的行为。 因此,如果你决定“尽管你老板的不合理行为”,那么你对建设性解雇的主张可能会失败。
在我们继续前进之前,让我们清楚一下,你究竟要将“谁”带到法庭进行建设性的解雇。 我们松散地使用了“雇主”和“老板”这个词,但是,在法律背景下,你将起诉你签订了雇佣合同的一方……最后是合同上出现的名字。
我们在这里打一个比方,如果Imaginary Company Sdn。 Bhd雇用你成为Bigwig先生的私人助理。 你将起诉Imaginary Company Sdn。 Bhd。尽管它是 Bigwig先生让你在办公室的生活成为一个活生生的地狱。 这是因为Imaginary Company Sdn。 Bhd。被视为法律实体(如“独立人士”),根据法律与您签订雇佣合同,经理的行为将归属于公司。
那么……你怎么开始起诉(你能要求什么)?
假设已经或者可以证明上面提到的2个元素,那大致过程将是这样的:
- 首先,您需要在离开/被解雇后的60天内前往劳资关系部门办公室或写信给工业关系总监(此处有更多信息)。
- 接下来,工业关系总监将会帮助您和您的雇主达成共识(调解)。
- 如果这起不了作用,那么劳资关系总监将把案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然后人力资源部可将其提交给工业法院。 这是您和您的雇主必须争辩您的案件并做出决定的地方。
员工可以要求的补偿的共同选择是恢复工作和金钱上的补偿。 但由于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很可能在此时非常糟糕,因此员工不太可能找回自己的工作。 因此,在这些情况下通常经济补偿更为常见。
无论如何,雇主和雇员各自都应该发挥作用,使工作愉快。 虽然你确实拥有作为员工的某些权利,但不是每次挑战或责骂都意味着你的老板试图摆脱你 – 这可能只是一个艰难的工作时期或你搞砸了。 因此,最好从全局角度看待发生的事情,重新审视您的雇佣合同,权衡您的选择,并从那里做出决定。 就像工作一样。